[摘要] 继去年3月出台“湖五条”后,我市近日又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科学把控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等10个方面提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意见。
继去年3月出台“湖五条”后,我市近日又出台了《
在推进住宅全装修方面,《意见》也做出了相关规定。落实浙江省下发的文件,首次在湖州范围内提全装修概念。科学划定实行住宅全装修的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南至环城南路(老318国道)、东至三环东路(高速连接线)、北至三环北路、西至杭长桥路,各县中心城区范围由各县划定。在范围上,中心城区范围内2017年3月1日后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中心城区范围外其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实行全装修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实行比例。在类型上,按照科学化、个性化的要求有序推进,三层(不含三层)以上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三层(含三层)以下低层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
此外,《意见》中还提出了科学把控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全力转化结构性库存、深入推动征迁安置方式改革、突出城市规划引领、积极培育房产租赁市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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